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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17年4月,威名知识产权公司接受干杜华利土耳其贸易及工业股份公司委托对第18866835号“凯力多及图形”注册商标(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1、被申请人是申请人在中国的代理人,未经许可擅自抢注争议商标,违背诚信原则;
2、申请人享有第 13364922 号“图形”、第13364921号“克丽丝蒂 KRISTAL及图形”、第G1135699号“克丽丝蒂及图形”商标的在先权利;
3、争议商标侵犯了申请人的在先著作权。
商标标识如下:
【典型意义】
这是威名知识产权公司通过无效程序为国外企业维权的典型案例。商标不仅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还承载着企业的商誉,承载了商品或服务的品质以及相关消费者的信赖,因此对于恶意注册商标,若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未及时异议,则在核准注册后需及时启动无效程序,防止其发展壮大,而成为新的一支竞争对手。且在商标审查实践中,无效的成功率略高于异议的成功率,所以对于在先权利人来说,对恶意注册商标的无效请求是维护其商标权益的重要手段。并且在无效宣告中,商标审查机关往往注重对商标近似的判定,若判定争议商标侵犯了权利人的在先商标权利,则对于其他理由一般不予审查,如本案,商标审查机关已认定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故对于申请人的理由1、3未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