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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16年8月,威名知识产权公司接受上海美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第16049961号“欧美来”注册商标(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1、申请人享有第4784876号“美莱”商标的在先权利;
2、引证商标在医院、美容院等服务上具有较高知名度,曾获驰名商标认定;
3、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误导公众,导致申请人的品牌滥用和知名度淡化。
商标标识如下:
争议商标 引证商标
【典型意义】
这是威名知识产权公司通过无效程序为客户维权的又一典型案例。当前市场经济发展迅猛,知识产权领域鱼龙混杂,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法现象比比皆是,尤其对于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往往是不法商家抄袭的对象。因此,商标注册完成取得专用权之后,并非万事大吉,除了应保留商标的使用证据外,还需密切做好商标的管理与监控工作,对于抄袭、搭便车的不法商家积极利用无效程序来维权,无效程序可以有效解决他人通过商标注册的形式损害权利人商标、版权、字号等在先权利,还可以防止争议商标对自身商标造成淡化、弱化、丑化。无效宣告程序是《商标法》赋予社会公众对侵犯自身权益的已注册商标所能够采取的最佳法律措施,当事人只有充分行使,才能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