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理机构
中华商标协会正式会员单位
关注微信
基础业务
非诉业务
版权登记
税收优惠及资质认定
无偿资助及科技创新
品牌推荐及认定资助
公司注册
400-608-6660
【案情介绍】
2017年12月,威名知识产权公司接受上海启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对第22392336号“创世”商标(下称申请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申请人的主要复审理由为:申请人已对商标局引证的第1658033号“创世 TRANDS及图形”提出撤三申请,该引证商标极有可能被撤销,不构成障碍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4383171号“创世特及图形”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会导致混淆,且该商标到期未续展。
商标标识如下: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
商评委审查后认可了申请人的复审理由,准予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典型意义】
本案是威名知识产权公司采用“注册+撤三+复审”的组合方式取得商标注册的典型案例。当前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商标这一无形资产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商标申请出现逐年大幅增加的趋势,商标资源量有限,对于企业的核心商标在核心类别上一定要做好前期的商标检索工作,对于完全相同或明显近似的障碍商标可采取撤三+注册同时进行,撤三成功,复审成功率极大提高。本案即是威名公司对在先主要障碍商标“创世 TRANDS及图形”提出撤三+注册同时进行,当申请商标遭遇驳回时,主要障碍商标正处于撤三审查中,撤三成功即复审成功。
威名公司在此提醒广大企业主和申请人,当前商标代理市场鱼龙混杂,选择正规专业诚信的代理公司可以事半功倍,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