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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千页豆腐”系通用名称

日期:2022-05-13
来源: 上海威名

                                     “千页豆腐”系通用名称!

案由

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

案号:

(2022)京行终2号

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时间

2022年4月7日

被告

典发食品(苏州)有限公司

原告

上海清美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诉争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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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商品

29类 豆腐豆制品

注册号

14402363

申请时间

2014年4月17日

注册时间

2015年5月28日

案情简述

清美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以诉争商标成为商品通用名称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诉争商标在“豆腐;豆腐制品”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一审法院认为:市场上对此类产品的称呼方式仍有多种,“千页豆腐”并非规范化的商品名称,不符合构成约定俗成通用名称的特征要件。判决:驳回清美公司的诉讼请求。

清美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

法院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证明,至迟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和原审法院审理本案之时,包括消费者和同业经营者在内的相关公众已普遍认为“千页豆腐”指代的是一类豆腐商品或豆腐制品,且上述认知并不限于特定地域,而是全国范围内的普遍现象,“千页”“千页豆腐”已成为“豆腐;豆腐制品”商品上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故诉争商标作为一个整体使用在“豆腐;豆腐制品”商品上,已无法发挥商标应有的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应当予以撤销。清美公司的相关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专业经验

虽然千页豆腐已成为通用名称,但企业通过注册“企业品牌+千页豆腐(XX千页豆腐)”商标的形式来对产品进行名称标注应该是一种变通之举,事实证明也没有侵权问题,而且从目前来看,国家商评委也都认可并陆续通过了企业发起的“品牌+千页豆腐”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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